4月29日下午,香港118现场直播站党委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闵行校区办公楼举行第一次集中学习,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廉洁纪律等内容开展集中导学与研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香港118现场直播站党委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首期读书班举行校党委书记梅兵领学领学《条例》总则、党的政治纪律 校党委书记梅兵主持读书班学习并领学《条例》...
详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4月18日、4月23日,香港118现场直播站纪委组织学校教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校134位教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闵行校区集中学习现场普陀校区集中学习现场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友谊作“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与纪检委员的使命”主旨报告。报告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
详情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帮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局起步、高标准扎实推进,上观新闻“纵深”栏目特邀京沪两地的三位专家撰文解读。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把握与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坚持严管和...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力戒形式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四下基层”作为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亲自倡导并大力推行的工作方法与制度,提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新形势下,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用好“四下基层”这个“传家宝”,走好走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调解员调解一起海上养殖雇主与员工的工资纠纷。 新华社 发 精髓要义 ...
1月8日,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纪律的重要性,提出了“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目标任务。中国共产党作为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纪律性,重视纪律建设。在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中国革命即将胜利之际,毛泽东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口号,强调纪律性对于革命...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向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根本保证”,...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纪检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香港118现场直播站2024年纪检干部专题研讨班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于4月28日在闵行校区开班。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友谊作开班动员讲话,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俞黎阳主持并作专题报告。校纪委委员、院系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员、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干部参加研讨班集中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把严的基调、氛围、措施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香港118现场直播站纪委分别于4月18日、4月23日在两校区举办教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第二期和第三期轮训班。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友谊出席并作开班动员报告。来自学部、院系、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教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培训。轮训...
2024年4月19日下午,后勤党委第一党支部在普陀校区后勤楼100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旭东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首先,各位支部党员对4月14日“同上一堂党课”的学习心得进行交流讨论,大家在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断奋斗、不懈探索的伟大复兴历程的同时,也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坚定了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理想信念,纷纷表示要持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
4月17日,后勤党委第二党支部在行政楼420会议室召开“同上一堂党课”交流研讨暨党纪学习教育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陆平主持,全体党员参加。第一部分各位党员依次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后勤保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刘萍谈了感悟,强调初心与使命的重要性,党员的初心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后勤人的初心是为师生服务。其次我们国家取得的成绩是一代又一代的党员、革命者不懈的探索与接续奋斗的过程中获得的。后勤在连续7年的考核中取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是指被审查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同案人”指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了违纪行为的人,其中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其他人”指没有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违纪行为的人,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有其他立功表现”,是指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捕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为国家挽回损失等情形。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主动挽回损失”,是指违纪党员在其实施的违纪行为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的行为。
“消除不良影响”,是指违纪党员在其违纪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主动采取弥补措施,消除影响的行为。
“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违纪党员在已着手实施违纪行为,但尚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继续实施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积极措施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这种情形是指主动将违纪所得上交组织。不包括将违纪所得退回送礼人等情形。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 | 孙都 胡冰冰